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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心情不太好,吃不下,睡不好,晚上往往到二點才睡著,早上五點多就睡不著了。


所以想到:「想要如何去害一個人。!!!」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知道他的修養有多好,就勸他去結婚吧。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破產,就讓他學會如何玩股票或期貨。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被指為貪污,就讓他去當主管,花一花主管特支費。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被眾人罵,批判,就讓他去參加選舉吧。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拼命工作,利民便民,還會被認為圖利他人,像犯人一樣被詢問,就算離開那個職務10年,還是會莫名就責,就讓他去辦採購吧。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花光手邊的錢及光陰,那就介紹個女朋友給他好了。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玩物喪志,那就教他玩電玩或是培養個花錢的興趣,例如古董或攝影。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她老是抱著希望,卻老是失望,就讓她等著男朋友求婚吧。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擔心害怕一輩子,對末來充滿了不可知,就勸他快點生了下一代吧。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在他快要離開原職時,先要求他為單位犧牲自我努力工作,答應該給他記功嘉獎,考績甲等;等這個人做的半死到最後一天,離職後,不但記功沒有了,考績也被以已經離職了,直接就拉下來,過了幾年還會再奉送個申誡給他當禮物。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讓他真心換絕情,門人與徒弟,朋友與親人,還是有所區分。做人最重要是除了以誠待人,另外應該明白自己是扮演什麼角色,在別人的心中是什麼份量與地位,才不致於做出令人不悅的事情來。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整天到晚重覆一段話一直在他身邊像鬼打牆或是放跳針的唱片一般一直反覆的念,念、念,交待一件事不到一分鐘馬上問做完了沒有?這樣應該很快黛把這個人逼瘋。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就讓一個不知其可的人跟一個信守誠諾的整天相處在一起,整天說要一齊把工作完成,要一直做做做,轉眼間就有人不見蹤影,反差如此大,遲早有一個人會瘋掉。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表面說是照顧你,加工作來磨練你,平時說一些光面堂煌的話來鼓勵你,要你效法別人時常、假日無加班費的加班,有時輪到記錄門禁卻故意不記錄加班事實。暗地卻是抓到機會就整你,當會議討論要是否處份,投票出現14:1,議決不處份時,那唯一投票要處分就是自己的上司,踫到這種上司只能自我安慰,感謝他如嚴師幫自己成長,幫自己消業障啦。追根就底,就是遭人所忌,鋒芒太露罷了,遇到不可理喻時只好忍耐啦,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學習德川家康的精神,把身體養好,活長久一點,靜待時候到來,便知分曉。


如果想要害一個人,先讓他照規定程序走完流程,以後再不停的質問他,為何不照我的規定做,分明就是給我難看,柱費我這麼挺你,弄得你精神錯亂,遵守指示變成不尊重他,不遵守指示 變成不守命令,政策一日數變,莫怪呼人稱主帥無能,累死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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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江水月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